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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常见问题 关于新股申购、配股
关于新股申购、配股 PDF 打印 E-mail
2009-01-23 01:43

1、申购新股的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答:新股申购下限是1000股,且申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新股申购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投资者进行新股申购时不能超过申购上限,否则被视作无效委托无法申购。  

2、申购新股时配号和摇号的时间安排?

答:投资者要弄清申购新股的几个步骤:
1.新股发行当天(T日),投资者申购,并由本所反馈受理情况;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申购资金冻结;
3.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本所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将配号传至各证券营业部,并公布中签率。
4.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
5.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3、新股申购的资金解冻时间

答:新股申购的几个步骤:
  1. 新股发行当天(T日),申购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跟据发行价和申购数缴足申购款,申购在发行日当天结束。
  2. T+1日,各证券部将申购资金划入清算银行的主承销商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
  3. T+2日,交易所和主承销商核查资金情况,确定有效申购帐户和申购数量,并将有效申购数据及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4. T+3日,公布中签率,申购者到证券部确认申购配号,当日摇号抽签,根据中签情况进行申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中签结果通过交易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5. T +4日,公布中签号,各营业部返还多余申购款,申购资金解冻。申购者根据公布的中签号核对结果。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证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申请,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申购流程如下:
   1、投资者申购(T日),申购当日(T日)按《发行公告》和申购办法等规定进行申购。
   2、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1日),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下午4点前,申购资金需全部到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证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即下午4点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验资、确认有效申购和配 号)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公布确定的发行价格和中签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4、资金解冻(T+3日)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结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解冻和新股认购款划付。
  发行人是否采取缩短一个交易日的发行流程,投资者可关注我所网站会员专区相关业务通知。
  [上证所网站首页——快速导航——投资者教育专栏——投资手册——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关于新股申购、配股 ——上网申购新股须注意什么?]
 

4、网上发行新股申购配号和中签可在何处查询?

答:可以通过021-16883006声讯服务电话查询。  

5、如何查询新股配号情况?如果配号或中签情况有疑问,应怎么办?

答:投资者可向券商询问。投资者在上网申购或市值配售新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沪、深证交所提供的配号、中签查询热线沪市查询电话:(021)16883006 深市查询电话:(0755)2288800   

6、怎样查新股认购中签?

答:投资者可到其指定交易券商处查询,也可打(021)16883006查询。  

7、对所在证券公司发放的配号产生置疑的如何查询?

答: 目前,上海地区投资者可拨打16883006声讯电话查询新股申购配号和中签号,其它地区的投资者通过指定交易营业部查询新股申购配号和中签号。
  怀疑券商作手脚是多余的,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券商会在申购中使调包计。这种担心是不切实际的。一、新股申购中签后,交易所主机直接按中签新股记入投资者证券帐户,券商无法更改。二、如果投资者有疑问,也可在新股上市后,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取得证据。[外网快速导航——投资者教育专栏——投资手册——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关于新股申购、配股 ——上网申购新股须注意什么?]
  

8、配股新股中签后营业部是否有义务通知本人?

答:本所对此未作明确规定,营业部应按照与投资者书面约定处理。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后,证券营业部会征求投资者意愿,与之签订《新股配售代理协议书》,协议双方必须受该协议内容约束。

  因此,证券营业部有义务通知中签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缴款,如果发生投资者提供的联系地址与电话不真实或未因变动未尽及时告知义务的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签投资者自负。若证券营业部与中签投资者没有签订《新股配售代理协议书》,则证券营业部没有义务通知中签投资者。
  

9、新股认购电话委托无效,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在营业部进行柜面委托或自助委托。可找证券营业部解决。  

10、帐户卡丢了,还能配售新股吗?

答:可以同证券营业部协商,能否以证券营业部名义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要求对挂失的证券帐户卡予以暂时解冻,只有这样,才可保证您能用挂失的帐户进行新股配售(流通市值在哪个证券帐户卡,投资者就必须用哪个证券帐户卡申购新股)。  

11、某股民完成了新股认购并已中签,而后又遗失了帐户怎么办?

答: 可以作为一般的挂失转户处理,新股和配股新上市的数据在上市的第二天自动划入新帐户内。

  

12、对新股网上发行结果中,号码范围为2组(含其)以上的,不理解其含义。

答:新股上网发行过程中,配号范围一般为1组。号码为10000001-99999999,投资者核对本人所配号码是否中签时,仅需核对配号尾数是否与摇号结果一致即可。如果申购数量巨大,超过上述配号范围,则配号范围分为2组,第一组号码为10000000-99999999,号码前面冠以111111作为第一组的识别符,第二组的识别符为222222,起始号码为10000000。投资者核对本人所配号码是否中签时,不仅要核对配号尾数是否与摇号结果一致,还应该核对配号组别识别符是否与摇号结果一致。  

13、股民在新股申购期间撤销了指定交易,应如何查询该股民的新股申购情况?

答:仍在原新股申购席位上查询是否中签等相关情况。   

14、对于同一证券帐户是否可以进行多次放弃认购申报?是否可以将申报的放弃认购撤消?

答:对同一证券帐户,证券公司可以多次申报放弃认购数量。对已申报放弃认购的,证券公司也可以撤消,具体办法是将放弃认购数量填写为负值后重新申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证券帐户每次申报数量合计后作为最终放弃认购数量。

  例如:×投资者中签1000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0元。新股缴款日其资金帐户余额为7155元,可认购新股715股,放弃认购285股,证券公司据此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放弃认购285股。后该投资者又补进资金2000元,可再认购200股,据此证券公司再次申报,放弃认购数量为-2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两次申报合计后,该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数量为85股。
  

15、证券公司如何进行放弃认购新股的申报?

答:投资者新股中签后,在新股缴款日如认购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将视为放弃认购。证券营业部应将放弃认购的数据汇总上报公司总部,各证券公司总部应在新股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T+3 日) 14 : 00 前,通过 PROP2000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在该公司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据,放弃认购数量以股为单位。    

16、重复申购新股资金被双倍冻结,如何处理?

答: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如果投资者误操作,导致新股重复申购,上交所的电脑交易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误操作,可以马上找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申购款手工“解冻”。  

17、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中,如何计算流通股市值数据?

答:流通股市值是按照刊登招股说明书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

  

18、撤消指定交易后未办理指定,怎么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

答:投资者虽然撤消了指定交易,但仍拥有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权,只不过此新股配售权暂时保留在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如果想要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只需新股配售当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即可参与新股配售。   

19、投资者参加新股配售申购数量如何确定?

答: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股票的市值可申购1000股新股,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同一投资者拥有的沪深两市股票市值不予合并计算。例如一投资者持有沪市上市流通市值9000元,同时持有深市上市流通市值8000元,因均未在两市达到10000元的可配售底线,该投资者不能参与配售。  

20、基金帐户能否参与新股配售?

答: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帐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帐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21、基金帐户能否参与新股配售?

答:上证所与深交所在统计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流通市值时,是不统计基金专用帐户内的证券投资基金流通市值的。也就是说,基金专用帐户买入证券投资基金,是没有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权的。  

22、国债是否纳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时的市值计算?

答:国债不计入市值。  

23、市值配售有没有申购上限?

答:有申购上限,而且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两所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需已在上证所办理完“基金帐户放开申购上限手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24、哪些证券市值可以参与配售?

答:沪深两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包括:ST、*ST的股票,已上市但暂时锁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已上市但暂时锁定的战略投资者、法人、基金网下配售所持股的股票等。但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B股、基金、债券以及已发行未上市(如新股、增发股、配股)股票等不能参与配售。  

25、市值计算日何日确定?

答:市值计算日为发行公告指定的交易日,以当日各股票收盘价的总和计算市值。可申购数量将于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T-2)的收市后,由本所向会员营业部发送。  

26、市值配售期间,正值除权,市值如何计算?

答: 股票配股和送股时,交易所会对该股票作除权处理。 市值计算方法为: 修正后市值 =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除权前日收盘价 + 配股价格×配股比例 配股除权报价 = ───────────────────                1 + 配股比例                                 除权前日收盘价 送股除权报价 = ─────────                   1 + 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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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配售新股时,资金到位最后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答: 配售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帐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若中签投资者因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会员营业部应于T+3日15:00时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交易所或登记公司申报。

  沪市的市值配售放弃认购部分,由各法人结算单位通过PROP2000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深市的市值配售放弃认购部分,由投资者或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向深交所申报。
    

28、配股漏配是否可以补办?

答:如果您拥有配股权,就可以自主选择配股或者放弃配股。若不愿放弃配股权,就必须在配股挂牌期参加配股,过期就作为自愿放弃处理,不能缴款补配。  

29、当时完成了配股,并且存在券商处的资金也已扣划,实际股票余额并没有增加是怎么回事?

答:可以通过查询交易记录来证实配股是否成功。如果交易记录内确实没有配股成功的记录,券商应归还其当时被扣划的配股资金。   

30、为何上市流通股票的市值超过10000元以上但无市值配售数量?

答:登记公司对于资料不全的帐户(如缺少姓名、身份证号等),不发送市值数据。   

31、某天申购了新股,次日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如何查找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

答: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数据仍传送给原申购席位,投资者可以在原申购席位上查询。新股申购期间最好不要撤销指定交易,如在新股申购期间撤销指定交易,申购资金仍返还给原申购席位,只会给投资者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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